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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元系列3: 通达概念篇
单元系列3: 通达概念篇

单元文章
作者:香港复康联盟
发布年份:2024

如果大家有留意我们首两篇文章,可能试过上网搜寻下这本手册,阅读过后,有没有留意到那本手册应用甚么概念,或者较常出现哪个词语?大家可能未必很留意到,就是「无障碍」。

手册很常提到一点,就是当中提供的设施是便利残疾人士使用,便利他们出行。但大家如果观察力够强,相信不难留意到,斜道亦不止于轮椅朋友使用,未完全学会走路的小朋友亦会使用,携带重物的年轻人亦会使用,扶老携幼的家庭亦会使用,可见便利出行与参与社会的设施亦不限于特定群体才能使用。

因此康盟一直提倡,新手册应实践和应用通达概念,设施是应用全面通用设计的概念。可能你会问,「无障碍」与「通达」不是一样吗?两者概念相似,但后者本质不同和普及性更大。「无障碍」指的是环境中出现了一些障碍,我们需要特别作出一些安排,令这个障碍消除;「通达」则是建筑物规划阶段时,已考虑不同人士的多元使用,设施确保应用于所有人,包括残疾人士,而不需要落成后,额外作出特别安排,或后加设计。

简单使用一个例子作说明,以建筑物出入口为例,如果一幢建筑物,正门设有梯级,轮椅人士便无法从正门进入,便需要在正门旁边或侧门,加建斜道,让他们可以进入,这就是无障碍;如果建筑物设计和建造时,已考虑未来各类人士的使用,采用平路进入正门,就不需要加建斜道,所有人都可以用同一方式平等地进入。

我们认为这手册应为未来香港通达发展提供方向及规划蓝图,建议新设计手册,应该参考挪威奥斯陆的通达普及计划,为城市普及应用通达,制定计划及时间表,所以设计手册检讨过程,应把握契机,由无障碍建筑标准的手册,发展至通达普及蓝图,实践通达理念。内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》,亦全面应用「通用设计」,我们不能只停步于无障碍观念,应再往前进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