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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元系列 3: 通達概念篇
單元系列 3: 通達概念篇

單元文章
作者:香港復康聯盟
發佈年份:2024

如果大家有留意我們首兩篇文章,可能試過上網搜尋下這本手冊,閱讀過後,有沒有留意到那本手冊應用甚麼概念,或者較常出現哪個詞語?大家可能未必很留意到,就是「無障礙」。

手冊很常提到一點,就是當中提供的設施是便利殘疾人士使用,便利他們出行。但大家如果觀察力夠強,相信不難留意到,斜道亦不止於輪椅朋友使用,未完全學會走路的小朋友亦會使用,攜帶重物的年輕人亦會使用,扶老攜幼的家庭亦會使用,可見便利出行與參與社會的設施亦不限於特定群體才能使用。

因此康盟一直提倡,新手冊應實踐和應用通達概念,設施是應用全面通用設計的概念。可能你會問,「無障礙」與「通達」不是一樣嗎?兩者概念相似,但後者本質不同和普及性更大。「無障礙」指的是環境中出現了一些障礙,我們需要特別作出一些安排,令這個障礙消除;「通達」則是建築物規劃階段時,已考慮不同人士的多元使用,設施確保應用於所有人,包括殘疾人士,而不需要落成後,額外作出特別安排,或後加設計。

簡單使用一個例子作說明,以建築物出入口為例,如果一幢建築物,正門設有梯級,輪椅人士便無法從正門進入,便需要在正門旁邊或側門,加建斜道,讓他們可以進入,這就是無障礙;如果建築物設計和建造時,已考慮未來各類人士的使用,採用平路進入正門,就不需要加建斜道,所有人都可以用同一方式平等地進入。

 

我們認為這手冊應為未來香港通達發展提供方向及規劃藍圖,建議新設計手冊,應該參考挪威奧斯陸的通達普及計劃,為城市普及應用通達,制定計劃及時間表,所以設計手冊檢討過程,應把握契機,由無障礙建築標準的手冊,發展至通達普及藍圖,實踐通達理念。內地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》,亦全面應用「通用設計」,我們不能只停步於無障礙觀念,應再往前進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