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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香港復康聯盟
發佈年份:2024
不講可能不知,現時設計手冊處理的是個別建築物的無障礙水平,超出建築物管理地界範圍,就不是手冊管轄的範圍。最簡單的理解,新蒲崗一個大型商場的正門,有鋪設引路徑,一路駁出街外,但到達商場管理地界的邊緣,引路徑便無故中斷,因為地界外不屬於商場管理範圍。

深入一點及人性化一點理解,殘疾人士參與社會及前往個別建築物,不是施展魔法,瞬間由家中到處目的地,而是需要搭乘交通工具及路上行走,才可到達。即使到達建築物附近,附近路徑是否通達亦很重要。
分享前線工作經驗,我們曾受會員委託,跟進上環樂古道食環署管理的殘疾人士洗手間,輪椅會員反映這洗手間,雖為殘疾人士洗手間,但輪椅人士是去不到的,皆因它位處兩道樓梯之間,這就是附近路徑出現問題的其中一個例子。另一個例子是一個文娛場地,場地設施通達水平不錯,但殘疾朋友要前往是要過五關斬六將,建築物周邊行人路全是起伏不平,梯級處處,前往難度極高。因此設施和配套同樣需通達,是一個整體。
我們認為大家細心留意,便不難發現這些情況,所以新手冊應運用通達旅運鏈概念,只有個別處所和建築物通達是絕不足夠。你又有沒有經歷過有關情況,有甚麼看法,歡迎留言與我們分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