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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元系列 2: 檢討周期篇
單元系列 2: 檢討周期篇

單元文章
作者:香港復康聯盟
發佈年份:2024

上個單元曾經提到,第一本有關無障礙設施標準的手冊是1984年面世,距離第二本手冊完成檢討,是13年,第二本與第三本,又距離11年,第三本制定至今,又經歷了16年。一本無障礙設施標準,是政府具法例效力的標準指引,目的是為了照顧有需要人士出行參與社會,而提供適切設施和配套,便利參與,是至為重要。

社會急速變遷,城市經濟發展,伴隨人口結構轉變,老年化和科技日新月異,都令標準和需要面對不同轉變,十多年不變的標準,是照顧不了社會轉變,湧現的多元社會需要,如殘疾人士雙老需要,智能裝置的普及,現有設計手冊能否照顧到,不禁令人提出疑問。

分享鄰近地區的做法和經驗,新加坡和日本,都是訂定以五年為檢討周期,五年進行檢討,可以確保標準能夠包含新科技及新想法,可以提出新的修訂,照顧殘疾人在條例實施後的五年內,出現的新需要,可以在下一本手冊檢討時,納入考慮,追得上落後之餘,亦具前瞻性。

隨老齡社會發展,停留於「無障礙」概念,單以無障礙應用於設施建設、訊息交流、交通網絡,已遠遠不能滿足實況,更切合社會發展和有需要群體的需要,國內外已邁向「通用設計」的應用,更重平等基礎,重視設計適用於任何人,包容各式差異,無須額外照顧,實踐真正的共融。

 

去年,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」時,引述習近平主席看法,指出「無障礙設施建設問題是一個國家和社會文明的標誌,要高度重視」,及後中央政府在去年九月實施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》,條文亦指出無障礙法則的檢討周期十分重要。實施後,促進無障礙環境建設,國內機構、企業更紛紛支持。

國內應用的「無障礙環境建設」理念,正是「通用設計」,理念貫穿各個層面,由設施建設、資訊交流,以至社會服務、法規保障、監管制度,可見國內正在進行革新性的轉變,惠及老齡社會,照顧不同需要。

我們面對的老齡社會需要,比內地更廣更深,惟我們仍停留在無障礙的觀念之下,不論是《設計手冊》標準、城市發展策略、社區規劃、交通網絡配套、房屋設計、資訊科技等,都落後於很多,必須正視,盡快響應國家推動「無障礙環境建設」的決心,推動通達,從根本開始優化。